网络广告是网络永恒的主题,但由于网络广告本身的复杂性和技术壁垒导致网络广告的模式,形式都处于离散状态。也就是说并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有序的市场。各种广告模式、广告形式、广告商、广告联盟主都相对的独立,犹如一个一个孤岛。从来没有一个系统可以将这些孤立的资源整合起来。
系统的涉及和本身可以无限的复杂,但是对于用户来说,他们希望在购买或者出售网络广告的时候比在交易一支可乐还简单。这是用户的希望,这也是系统设计的最高目标。
广告媒体提供者需要能够简单的将自己的网络广告以各种模式和形式以最简单的方法卖出去。而广告主则需要最简单的获得各类模式各类形式的网络广告投放媒体。所以如果广告运营商能够提供一个强大和简单的平台,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业务规模可以迅速的增长。因为这个系统可以为他们提供他们想要的任何网络广告方面的服务。
网络广告交换的形式主要表现为文字链;网络广告联盟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单项目广告,结合它们的优势后,从下面的对比资料可以看到,无论是从广告链和广告联盟的功能角度来对比,一网天下都远远的胜出。另一方面很显然,1+1远远的大于2!
利用一网天下您能做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广告链、或者广告联盟,您得到的是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可以解决目前所有网络广告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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